关于选派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赴韩国釜庆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时间:2019-03-20浏览:379设置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韩国釜庆大学交换生协议,以及对方学校确定的当年接收计划,现就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赴韩国釜庆大学交流学习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 我校在读20172018级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2. 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无不及格,平均绩点≥2.7

3. 英语基础好(CET4550分或CET6426分);

4. 综合素质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5. 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6. 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境外学习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用等。

二、名额:2人(全校)

三、交流学习概况:

1. 交流学习方式:主要是课程学习,学习时间为一学期(20199-12月)。

2. 学习计划及课程:一般每学期应修16-20学分,学生需在学院指导下选修韩国釜庆大学课程,返校后根据我校教学计划,由学院组织学分认定,成绩可申请录入我校URP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学生返校后在学院指导下,根据韩方所修课程的内容,专业类课程与我校专业必修课程相同或相近的,可按我校专业必修课认定;专业类课程在我校无相同或相似的课程对应的,可按我校专业选修课认定;非专业课程可按综合选修课(创新类除外)认定。

3. 学籍管理:

1)交流期间,学生不在我校报到注册,保留我校学籍;

2)在韩学习结束后申请恢复学籍,办理注册等;

3)凭韩方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和英文成绩证明,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和成绩录入。

4. 费用:免交韩国釜庆大学学费,在韩期间住宿费、生活费等自理。需向上海海洋大学交纳相应学期学费。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学院预选:

1)学院根据本通知拟定本学院遴选通知并受理学生报名,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名单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名单公示。

2)学院于410日下班前将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稿交教务处。

2. 学校审定:

校留学工作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教务处公示,最终选派名单以对方学校实际接收名单为准。

五、说明:

折算分相同条件下,2018级优先;如仍然有排名相同者,依次按CET6成绩、CET4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按此排名进行审核、推荐、公示,未获推荐机会者作为替补。

  

附件1 釜庆大学介绍.pdf

附件2 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赴韩国釜庆大学交流学习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 赴境内外交流学生折算分计算表.xlsx

  

教务处

20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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