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赴东京海洋大学 交流学习的通知

时间:2019-10-12浏览:605设置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东京海洋大学互派交流学生的协议,以及对方学校确定的当年接收计划,现将2019-20120学年春学期赴东京海洋大学交流学生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及专业要求

1. 人数:5人;

2. 专业:生命、海洋、食品、生态环境、经管等相关专业;

3. 名额分配(拟定)生命1人、海洋1人、食品1人、生态环境1人、经管1人;

请各学院按照确定名额最多加2名候补遴选学生并排序,我校最终派出名单以对方学校通知为准。

二、基本申请条件:

1. 我校在读2017级、2018级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生(2018级优先);

2. 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无不及格,平均绩点≥2.7

3. 能够进行英语会话和具有日语基础,CET4达到480分或CET6达到426分,具有日语N3及以上成绩者优先,有托福或雅思成绩者优先;

4. 综合素质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5. 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6. 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日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

三、交流学习概况:

1. 交流学习方式:主要是课程学习,学习时间为一年(20204-20213月),根据学生专业和对方开设课程确定学习时间。

2. 学习计划及课程:一般每学期应修16-20学分,学生需在学院指导下选修日方课程,返校后根据我校教学计划,由学院组织学分认定,成绩可申请录入我校URP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学生返校后在学院指导下,根据日方所修课程的内容,专业类课程与我校专业必修课程相同或相近的,可按我校专业必修课认定;专业类课程在我校无相同或相似的课程对应的,可按我校专业选修课认定;非专业课程可按综合选修课(创新类除外)认定。

3. 学籍管理:

1)交流期间,学生不在我校报到注册,保留我校学籍;

2)在日本学习结束后申请恢复学籍,办理注册等;

3)凭日方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和英文成绩证明,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和成绩录入。

4. 费用:免交东京海洋大学学费,在日期间住宿费、生活费等自理。需向上海海洋大学交纳相应学期学费。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学院预选:

1)学院根据本通知拟定本学院遴选通知并受理学生报名,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名单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名单公示。

2)学院于1021日下班前将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稿交教务处。

2. 学校审定:

校留学工作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教务处公示,最终选派名单以对方学校实际接收名单为准。

五、需提交材料清单

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其他材料待名单确定后按东京海洋大学具体要求提供。

1. 护照复印件(待学生确定再提交)

2. 照片3张(长4cm,宽3cm,申请前6个月以内,正面、免冠、白色背景)

3. 成绩证明书(英文)

4. 在籍证明书(英文)

5. 日语成绩证书复印件

六、说明

折算分有排名相同者,依次按CET6成绩、CET4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按此排名进行审核、推荐、公示,未获推荐机会者作为替补。

  

  

附件1 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赴东京海洋大学交流学习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 赴境内外交流学生折算分计算表.xlsx

  

  

  

  

  

教务处  

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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