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推行考试督导工作

时间:2004-11-01浏览:1506设置

教学考试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学校对学生学习情况评价的依据,是检查教师教学效果、反映教学质量的手段。为了保证考试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增强“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信度,促进学校优良考风考纪建设,适应校、院两级考试管理模式的改革,教务处于10月26日召开了教学考试督导组工作会议,聘请了6位退休教师担任督导员,并从本学期第9周开始对教学考试进行督导与巡视。 教学考试督导员根据教务处考试中心工作的安排,按考试组织与管理要求,参加两校区的考试督导与巡视工作。督导员在考试期间巡视考场,检查监考人员是否按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检查考场纪律,做好巡视记录。遇到考试中的突发事件,在直接向教务处考试中心反映的同时,协助监考教师做好考场秩序。 教务处将根据督导员巡视的记录情况,将有关信息及时进行总结和反馈,不断改进和提高学校的考试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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