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选课遗留问题的通知

时间:2008-02-24浏览:1775设置

    本学期选课遗留问题于2月25日(周一)开始受理,连续5个工作日,请同学们到各自学院办公室报名(学海路生命、海洋、食品、工程学生可到教务处G2213室报名),受理原则为:
    1. 由于学校调整课程上课时间引起课程冲突,体育课男女选错的学生可申请调整选课;
    2. 删除已修获学分的课程;
    3. 补选未选上的必修课;
    4. 由于某种客观原因而未参加选课,如复学选课等;
    5. 选错校区;
    6. 离校生补学分;
    7. 缺学分毕业生补选课;
    8. 跟班重修选课。

    受理时间:
    第一阶段:2月25日~2月29日 (2月29日16:30截止)
    第二阶段:重修班报名阶段(只受理重修课程报名,时间大致为第四周,连续3个工作日,具体见重修班报名通知)。
教务处  
200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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