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选课遗留问题于10月13日(周一)开始受理,连续5个工作日,同学们可到各学院办公室或学生事务中心大厅办理,受理原则如下:
1. 体育课男女选错、漏选的学生可申请选课;
2. 删除已修获学分的课程;
3. 补选未选的必修课、专业限选课;
4. 由于某种客观原因而未参加正常选课,如复学选课等;
5. 离校生补学分;
6. 缺学分毕业班学生补选课;
7. 重修选课;
8. 重选专业、转专业学生选课。
除以上情况外其他选课申请一律不予受理,重修班将根据学生重考情况约第四周开出,请需要参加的同学届时根据通知报名。
受理时间:10月13日~10月17日 (10月17日16:00截止)
受理地点:
生命学院 生命学院楼 A区211室
海洋学院 海洋学院楼 311室
工程学院 工程学院楼 313室
食品学院 食品学院楼 A213室
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楼 219室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楼 225室
人文学院 行政楼 305室
外语学院 行政楼 419室
学生事务中心底楼大厅教学运行中心
200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