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3月20、21日、4月17、18、25日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学生请注意: 1.测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证件不全者将不能参加测试。 2.请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公共实验楼A310室报到,迟到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区,并取消本次测试资格。 3.请事先在准考证“考试照片”处贴上1寸近期免冠报名照(由正规照相纸印制),污损的照片及大头贴、粘纸照等均不能使用。教务处201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