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由于2010学年秋季学期补考安排在正式开学之前,对本学期(2009学年春季)成绩的复议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l 第一阶段:受理时间:7月12日受理范围:本学期18周及以前结束考核的课程结果反馈:7月16日教务在线公告l 第二阶段:受理时间:9月18日受理范围:本学期19周及以后结束考核的课程结果反馈:9月26日教务在线公告上述复议的办理方法如下:受理地点:学生事务中心底楼教务处柜台受理方式:学生当场填妥并上交成绩复议表 教务处201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