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数学A课程分层教学的通知

时间:2010-10-09浏览:1709设置

 

为使学生更好地掌握高等数学A课程的教学内容,根据学生数学基础实行因材施教,按照国家数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0级学生起,高等数学A课程实行分层教学,即经过数学水平测试后,分为甲、乙、丙三个层次教学班进行授课。

一.对甲、乙、丙班的教学要求

1.高等数学A甲班

要求学生有较好的数学基础与数学素质,在学习高等数学过程中要求学生对相关知识能够融会贯通,深入理解并掌握有关理论知识,要有较强的推理计算能力。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将以较强深度、较宽广度及较快进度进行教学。

2.高等数学A乙班 

要求学生要有一定的数学基础与数学素质,在学习高等数学过程中要求学生对相关知识能够学以致用,能理解并掌握相关理论知识,有一定的推理计算能力。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将以一定深度和广度及适中的教学进度进行教学。

3.高等数学A丙班 

要求学生要有相应的数学基础与数学素质,在学习高等数学过程中要求学生对相关知识能够识记,了解相关理论知识,应具备后续学习的推理计算能力。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将以适当的深度和广度及引领学生掌握知识点的教学进度进行教学。

二.学习成绩评定

高等数学A课程学习成绩评定由平时成绩、阶段性考试成绩(两次)及期末考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占比定为20%20%20%40%。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不满30分(含30分)者,学习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甲、乙班考试均为同一试卷,丙班考试单独试卷。

三.换班原则

1.经数学水平测试分班后,原则上甲班学生可以申请换到乙班学习,而乙班学生不允许换到甲班学习,丙班学生可以申请换到乙班学习,换班申请须于1025前递交到学生事务中心底楼大厅教务处事务窗口。

2.根据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原则上学生可以申请换班学习,即甲、乙班互换,乙、丙班互换。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甲班学生,可以在高等数学A甲班继续学习,70分以下的学生应换到乙班学习。

四.水平测试、分班及上课地点

1101218002000,进行高等数学A分班水平测试,测试对象为2010级修读高等数学A的学生,水平测试的具体安排请看教务在线公告栏通知。

21015中午,公布水平测试成绩与高等数学A分班结果,到时请看教务在线公告栏通知。

31018前,学生查看本人课表(数字校园—教务管理—本学期课表)后到指定教室上课。

 

                 教务处

                     20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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