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学生更好地掌握高等数学A课程的教学内容,根据学生数学基础实行因材施教,按照国家数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0级学生起,高等数学A课程实行分层教学,即经过数学水平测试后,分为甲、乙、丙三个层次教学班进行授课。 一.对甲、乙、丙班的教学要求 1.高等数学A甲班 要求学生有较好的数学基础与数学素质,在学习高等数学过程中要求学生对相关知识能够融会贯通,深入理解并掌握有关理论知识,要有较强的推理计算能力。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将以较强深度、较宽广度及较快进度进行教学。 2.高等数学A乙班 要求学生要有一定的数学基础与数学素质,在学习高等数学过程中要求学生对相关知识能够学以致用,能理解并掌握相关理论知识,有一定的推理计算能力。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将以一定深度和广度及适中的教学进度进行教学。 3.高等数学A丙班 要求学生要有相应的数学基础与数学素质,在学习高等数学过程中要求学生对相关知识能够识记,了解相关理论知识,应具备后续学习的推理计算能力。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将以适当的深度和广度及引领学生掌握知识点的教学进度进行教学。 二.学习成绩评定 高等数学A课程学习成绩评定由平时成绩、阶段性考试成绩(两次)及期末考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占比定为20%、20%、20%及40%。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不满30分(含30分)者,学习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甲、乙班考试均为同一试卷,丙班考试单独试卷。 三.换班原则 1.经数学水平测试分班后,原则上甲班学生可以申请换到乙班学习,而乙班学生不允许换到甲班学习,丙班学生可以申请换到乙班学习,换班申请须于 2.根据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原则上学生可以申请换班学习,即甲、乙班互换,乙、丙班互换。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甲班学生,可以在高等数学A甲班继续学习,70分以下的学生应换到乙班学习。 四.水平测试、分班及上课地点 1. 2. 3. 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