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毕业生拍摄学历学位证书照片的通知

时间:2010-11-25浏览:2456设置

 

2011届毕业生:

根据上海市教委的规定,本市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由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以下简称“采集中心”)采集和制作。采集的图像信息将成为学历、学位网上注册的一部分。

一、学校统一组织的拍照安排为:

    期:20101221(第14周星期二)

    间:9:00-15:30

    点:图文信息中心104会议室外左侧大厅

 

二、拍照后一个月,学生须自行上网查询、核对本人图像信息。核对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三、注意:毕业生必须按时到场参加拍摄。

如未能在集中安排的时间内拍照,须自行到采集中心补拍,并当场缴纳采集费用和邮寄费用(限上海市采集,严禁到外地采集)。采集的图像信息须由教育部统一制作,制作周期为一个月。未及时拍照者,其学历学位证书将无法按时制作和发放,而且因信息不全亦不能进行学历学位网上注册,此后果由学生自负。

 

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拍照说明

 

    

201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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