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 2010-2011学年春季学期成绩复议将在夏季学期和开学初注册日进行。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 受理时间: 受理范围:本学期19周及以前结束考核的课程 结果反馈: 第二阶段: 受理时间:2011-2012学年校历中所注“2008级、2009级报到注册日” 受理范围:本学期20周及以后结束考核的课程 结果反馈:受理后一周教务在线公告 复议办理方法如下: 受理地点:学生事务中心底楼教务处柜台 受理方式:学生当场填妥并上交成绩复议表 教务处 2011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