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海洋大类招生确定专业工作方案(试行)》,2012级大类招生确定专业的录取原则: 教务处
1.专业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参考学业表现”;
2.各专业最终接收人数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0%。
水产与生命学院、海洋科学技术学院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2013年4月1日
根据《上海海洋大类招生确定专业工作方案(试行)》,2012级大类招生确定专业的录取原则: 教务处
1.专业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参考学业表现”;
2.各专业最终接收人数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0%。
水产与生命学院、海洋科学技术学院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