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大类招生确定专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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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海洋大类招生确定专业工作方案》,2013级大类招生确定专业的录取原则:
      1.专业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参考学业表现”;
      2.各专业最终接收人数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0%。
      水产与生命学院、海洋科学技术学院、食品学院、经管学院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正文: 2013级大类招生确定专业实施方案

教务处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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