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上海海洋大类招生确定专业工作方案(试行)》、“2013级大类招生确定专业实施方案”,经过学院综合评定,教务处复核,现将录取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疑义,请于2014年4月1日-2日 将意见反馈各招生学院。
受理地点:
生命学院B楼105(2)室 何老师
海洋学院333室 邵老师
食品学院A楼202室 陈老师
经管学院219室 王老师
教务处
2014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