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 2014 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4-09-17浏览:2214设置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 2014 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通知》(沪教委高〔 2014 〕 31 号)要求,现启动我校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新一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 兴趣驱动。申请立项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自主选择实验项目,所选的实验项目不能是教师科研项目的一部分。

      2. 自主实践。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研究、自主完成创新项目,导师只对学生的实验方案、技术路线提供指导。

      3. 重在过程。申报的项目要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在创新思维、知识与实践能力方面的收获和感悟。

      4. 注重实效。申报的项目内容要与社会生活实际相结合,研究结果要能对实际存在问题有所解决或帮助。

二、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为本校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学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以 2013 级学生为主体,团队成员可以跨年级组成。

      2014 年共可申报的市级项目数为 170 项,各学院申报分配数见下表:

学院

生命

海洋

食品

经管

信息

工程

人文

外国语

爱恩

立项数

22

30

30

18

12

34

8

10

6

      每个学生只能申报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鼓励学生开展合作研究,项目主持人限 1 人,合作研究项目参与者(含主持人)不超过 5 人。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学校学生创新项目。

      申报的项目应具有学术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先进性等特点,并做可行性分析。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

      项目完成期限为 1-2 年,项目主持人应保证能在校期间完成项目内容, 并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完成研究项目 。

      项目申报应根据各学院制定的《大学生创新项目申报指南》为引导,一般按指南申报的项目数比例为 70% ,学生自由申报的比例为 30% 。

      在遴选项目时请安排好创新项目和创业项目的比例,建议创业项目数不低于总项目数 10% 。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各学院须在 2014 年 10 月 15 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组织学生申报项目;

      2. 安排专家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答辩和评审;

      3. 根据市教委和项目管理程序的要求,学院报教务处以下材料:

      (1)《上海海洋大学市级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 1 ,按推荐优先度排序)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文件。

      (2) 《上海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 2 ,同汇总表顺序一致)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文件。

      (3) 各项目的《立项评审表》、《综合评价与修改意见表》(附件 3 、 4 ,同汇总表顺序一致)交教务处纸质材料一份。

      联系人:康老师,联系电话: 61900134 ,电子邮箱: ykang@shou.edu.cn

四、经费资助

      对经批准的每个项目学校予以资助,对跨学科专业的研究项目,根据项目研究难度,酌情增加资助额度 。立项项目经费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要合理编制经费预算,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必要的实验耗材、药品、图书资料以及相关调研开支等。经费使用按申请书中的预算和学校财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

      1.上海海洋大学 2014 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汇总表

      2.上海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请书

      3.上海海洋大学 2012 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评审表

      4.上海海洋大学 2012 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综合评价与修改意见

 

 

上海海洋大学教务处

2014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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