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海洋、食品、经管、外语、人文学院: 根据我校与日本5所高校互派留学生的协议,以及对方学校确定的当年接收计划,现将2017学年春学期赴日本5所高校交流学生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 选派名额及专业要求 学校 人数 专业 名额分配 东京海洋大学 5 海洋、生命、食品、经管等相关专业 海洋2、生命1 食品1、经管1 高知大学 2 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 外国语 2 东北大学 1 食品等相关专业 食品1 三重大学 4 海洋、生命、工程、人文等相关专业 海洋1、生命1 工程1、人文1 北海道大学 3 食品、生命、海洋等相关专业 食品1、生命1 海洋1 选派赴日本的学生为2014级本科生。 二、 交流学习概况 1.学习期限:一年,2017年4月—2018年3月。 2.学费及生活费:交流学习期间免交对方学校的学费,生活费用等自理。 3.学籍管理: l 学生申请休学一年(不在我校学期注册),保留我校学籍; l 在日学习结束后申请复学,并按我校学费标准补缴在日学习期间学费,办理注册等; l 凭日方出具的成绩证明并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 4.留学奖助金: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资助学生留学的规定,可对每位交流学生给予一定资助。 三、 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前四个学期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平均绩点≥3.0; (2)能够进行英语会话(或是日语会话),CET4达到550分或CET6达426分,通过日语2级(或有日语基础)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4)综合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5)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日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 四、 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预选: 1) 2) 3) 10月13日学院将学生材料、学生信息汇总表预选工作方案等和纸质稿(学院盖章)报教务处(联系人:金老师 yljin@shou.edu.cn,Tel:61900136)。 2.学校审定: l 教务处 2016年10月8日 附件: 提交材料清单(以下4项每个学校均需提供,其他项材料按日本学校具体要求提供,见附件) 1.护照复印件(待学生确定再提交) 2.照片3张(长 3. 成绩证明书(英文) 4. 在籍证明书(英文) 5. 各日本学校所需规定材料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