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7年春赴日本5所高校交流学生工作通知

时间:2016-10-08浏览:1547设置

 

生命、海洋、食品、经管、外语、人文学院:

根据我校与日本5所高校互派留学生的协议,以及对方学校确定的当年接收计划,现将2017学年春学期赴日本5所高校交流学生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 选派名额及专业要求

学校

人数

专业

名额分配

东京海洋大学

5

海洋、生命、食品、经管等相关专业

海洋2、生命1

食品1、经管1

高知大学

2

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

外国语 2

东北大学

1

食品等相关专业

食品1

三重大学

4

海洋、生命、工程、人文等相关专业

海洋1、生命1

工程1、人文1

北海道大学

3

食品、生命、海洋等相关专业

食品1、生命1

海洋1

 

选派赴日本的学生为2014级本科生。

二、  交流学习概况

1.学习期限:一年,20174月—20183月。

2.学费及生活费:交流学习期间免交对方学校的学费,生活费用等自理。

3.学籍管理:

l  学生申请休学一年(不在我校学期注册),保留我校学籍;

l  在日学习结束后申请复学,并按我校学费标准补缴在日学习期间学费,办理注册等;

l  凭日方出具的成绩证明并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

4.留学奖助金: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资助学生留学的规定,可对每位交流学生给予一定资助。

三、 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前四个学期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平均绩点3.0

2能够进行英语会话(或是日语会话),CET4达到550分或CET6426分,通过日语2级(或有日语基础)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4)综合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5)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日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

四、 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预选:

11081012:学院通知并受理学生报名,并对预选名单审核、排序、公示。预选学生按本通知所附“提交材料清单”向学院递交材料。

2)  1012下班前,学院将预选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稿交教务处。

3)  1013日学院将学生材料、学生信息汇总表预选工作方案等和纸质稿(学院盖章)报教务处(联系人:金老师  yljin@shou.edu.cnTel61900136)。

2.学校审定:

l  1014校留学工作组审核确定名单,教务处公示。

 

 

教务处    

2016108

 

 

 

附件:  提交材料清单(以下4项每个学校均需提供,其他项材料按日本学校具体要求提供,见附件)

1.印件(待学生确定再提交)

2.照片3张(4cm, 3cm,免冠证件照)

3. 成绩证明书(英文)

4. 在籍证明书(英文)

5. 各日本学校所需规定材料附件

北海道大学大学规定材料

东北大学规定材料

东京海洋大学规定材料

高知大学规定材料

三重大学规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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