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级重选专业学生:
根据2015、2016级本科生重选专业实施方案要求,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现将初审结果公示(见附件一、附件二)。如有疑义,请在4月10日16:00前反馈各报名学院。
重选专业的考核安排在本学期第8-10周。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三,请通过初审的学生按报名专业的要求参加考核。
附件一:2015级本科生重选专业报名初审公示
附件二:2016级本科生重选专业报名初审公示
附件三:2016-2017学年本科生重选专业考核安排
教务处
2017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