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赴台湾海洋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时间:2017-09-22浏览:588设置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台湾海洋大学学术交流合作协议以及《上海海洋大学与台湾海洋大学学生短期交流备忘录》,现将有关2017-2018学年春季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 我校在读2016、2015相关专业本科生;
     2.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平均分不低于75分(无不及格),或平均绩点2.7及以上。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
     3. 综合素质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4. 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5. 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台学习期间的学费及生活费用。

二、交流学习概况
     交流学习方式:主要是课程学习,学习时间为一学期(2018年2月—2018年6月),双方互认课程与学分,仅发我校文凭。
     学习计划及课程:由两校根据当期派出学生专业情况具体商定,一般每学期应修16—20学分。在台湾海洋大学所修课程及学分由学院予以认定。
     选择台湾海洋大学学系,请先了解对方学系课程,有关台湾海洋大学课程信息可查询网址:
     http://www.ntou.edu.tw

     学费及生活费:交流学习期间交换学生向接受学校缴纳规定的学费及相关费用,免交我校学费;生活费自理,包括:境外旅费、食宿费、学习材料费、交通费、健康保险费、医疗费、护照及签证费等。
本期,台湾海洋大学提供4名减免学费学生名额,学校工作组按“绩点折算排序分计算表” 排序,教务在线网上公示。

三、名额6人(全校)
    1.各学院推荐1名再加1名后备

四、选拔程序及安排
    1. 学院预选:9月25日—9月29日
    2. 受理学生报名;
    3. 对推荐名单审核、排序、公示;

五、学院对预选确定学生收集下列材料:
    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对方学校要求的材料(见附件“大陆地区学生申请来校短期研修作业须知”,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学校教务在线公示后通知被推荐学生根据对方“健康证明检查表”到临港六院体检。

    9月29日下班前学院将电子“学院推荐学生汇总表”和“台湾海洋大学交换学生推荐表”交教务处。其他各项材料以及学院方案10月10日交教务处。
    (联系人:金老师,电话:61900136,yljin@shou.edu.cn)。

 


教务处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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