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赴韩国江南大学交流学生的通知

时间:2020-11-11浏览:10设置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韩国江南大学交换生协议,以及对方学校确定的当年接收计划,现就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赴韩国江南大学交流学生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 我校在读2018、2019级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2. 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无不及格,平均绩点≥2.70;

3. 外语能力:持有TOPIK成绩单,或韩语教授推荐书(推荐书需要保障学生的韩语水平)。

4. 综合素质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5. 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6. 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境外学习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用等。

二、名额:3人(全校)

三、交流学习概况:

1. 交流学习方式:主要是课程学习,学习时间为一学期(2021年3月-6月),根据学生专业和韩方开设课程确定学习时间。

2. 学习计划及课程:一般每学期应修16-20学分,学生需在学院指导下选修韩国江南大学课程,返校后根据我校教学计划,由学院组织学分认定,成绩可申请录入我校URP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3. 学籍管理:

(1)交流期间,学生不在我校报到注册,保留我校学籍;

(2)在韩学习结束后申请复学,办理注册等;

(3)凭韩方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和英文成绩证明,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和成绩录入。

4. 费用:免交韩国江南大学学费,在韩期间住宿费、教材费、生活费等自理。需向上海海洋大学交纳相应学期学费。

5. 开设专业:见附件申请表.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学院预选:

(1)学院根据本通知拟定本学院遴选通知并受理学生报名,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名单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名单公示。

(2)学院于11月19日下班前将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稿交教务处。

2. 学校审定:

校留学工作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教务处公示,最终选派名单以对方学校实际接收名单为准。

五、说明:

折算分相同条件下,2019级优先;如仍然有排名相同者,依次按CET6成绩、CET4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按此排名进行审核、推荐、公示,未获推荐机会者作为替补。


附件1 2020-2021年春季学期赴韩国江南大学交流学习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 赴境内外交流学生折算分计算表.xlsx

KNU Exchange student application form.docx

 

                                          教务处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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