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根据我校与韩国祥明大学交换生协议,以及对方学校确定的当年接收计划,现就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赴韩国祥明大学交流学习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 我校在读2019级、2020级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2. 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成绩无不及格,平均学分绩点≥3.3;
3. 语言要求:韩语TOPIK4级及以上;
4. 综合素质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5. 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6. 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境外学习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用等。
二、名额:2名
三、交流学习概况:
1. 交流学习方式:主要是课程学习,学习时间为一年(2022年9月-2023年6月)。
2. 学习计划及课程:学生需在学院指导下选课,返校后根据我校教学计划,由学院组织学分认定,成绩可申请录入我校URP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3.课程:根据学生韩语水平选择,以韩语专业课程为主。
4. 学籍管理:
(1)交流期间,学生不在我校报到注册,保留我校学籍;
(2)在韩学习结束后申请复学,办理注册等;
(3)凭韩方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和英文成绩证明,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和成绩录入。
5. 费用:免交韩国祥明大学学费,其他费用自理,需向上海海洋大学交纳相应学期学费。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学院预选:
(1)学院根据本通知拟定本学院遴选通知并受理学生报名,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名单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名单公示;
(2)学院于5月18日前将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稿提交至教务处。
2. 学校审定:
校留学工作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教务处公示,最终选派名单以对方学校实际接收名单为准。
五、说明:
折算分相同条件下,2019级优先;如仍然有排名相同者,依次按TOPIK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按此排名进行审核、推荐、公示,未获推荐机会者作为替补。
附件1 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赴韩国祥明大学交流学习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2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