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赴韩国祥明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时间:2022-09-27浏览:119设置

根据我校与韩国祥明大学交换生协议,以及对方学校确定的当年接收计划,现就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赴韩国祥明大学交流学习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 我校在读2020级、2021级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2. 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成绩无不及格,平均学分绩点≥2.0;

3. 综合素质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4. 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5. 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境外学习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用等。

6.语言要求:韩语TOPIK4级及以上

二、名额:不限

三、交流学习概况

1. 交流学习方式:主要是课程学习,学习日期:2023年2月-2023年6月。

2. 学习计划及课程:学生需在学院指导下选课,返校后根据我校教学计划,由学院组织学分认定,成绩可申请录入我校URP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3. 学籍管理:

(1)交流期间,学生不在我校报到注册,保留我校学籍;

(2)在韩学习结束后申请复学,办理注册等;

(3)凭韩方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和英文成绩证明,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和成绩录入。

5. 费用:免交韩国祥明大学学费,其他费用自理,需向上海海洋大学交纳相应学期学费。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学院预选:

(1)学院根据本通知拟定本学院遴选通知并受理学生报名,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名单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名单公示;

(2)学院于10月18日前将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稿提交至教务处。

2. 学校审定:

校留学工作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教务处公示,最终选派名单以对方学校实际接收名单为准。


附件1 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赴韩国祥明大学交流学习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韩国祥明大学相关材料.rar

教务处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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