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赴韩国祥明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时间:2024-04-07浏览:10设置

各学院:

根据学校与韩国祥明大学交换生协议,以及对方学校确定的当年接收计划,现就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赴韩国祥明大学交流学习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 2021级、2022级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

2. 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无不及格,平均绩点≥3.3;

3. 语言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TOPIK2级及以上;(2)韩语专业;(3)具备韩语中级及以上技能;(4)具备多年的韩语学习经验。

4. 综合素质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5. 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6. 学生和家长承诺有能力承担在境外学习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用等。

二、名额:2名

三、交流学习概况:

1. 交流时间:一学期(2024年9月-2024年12月)。

2.交流安排:课程学习为主,学生在学院指导下选课,返校后根据我校教学计划,由学院开展学分认定。

3.学籍管理:

(1)交流期间,学生不在我校报到注册,保留我校学籍,出国前需办理好保留学籍、退课等手续;

(2)在韩学习结束后申请复学,办理注册等;

(3)凭韩方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和英文成绩证明,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和成绩录入。

5. 费用:免交韩国祥明大学学费,其他费用自理,需向上海海洋大学交纳相应学期学费。

四、选拔程序及安排:

1. 学院预选:

(1)学院拟定本学院遴选通知并受理学生报名;

(2)审核名单,并对符合条件的名单予以公示;

(3)将拟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于4月19日15:00前提交教务处。

2. 学校审定:

(1)校留学工作小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

(2)本科教学信息网上做公示;

(3)最终选派名单以对方学校实际接收名单为准。

五、说明:

遴选按照折算分从高到低排名,折算分相同条件下,2021级优先;如仍然有排名相同者,依次按TOPIK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

学校按上述排名规则进行推荐、公示,未获推荐机会者可依次作为替补。


附件1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赴韩国祥明大学交流学习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 赴境内外交流学生折算分计算表(202301103修).xlsx



教务处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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