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合作培养的协议,经校际协商,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拟继续选派我校10名本科生到中国海洋大学进行短期学习。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培养方式:交流时间为一学年,在对方学校进行相关课程学习;交流生以旁听生身份编入对方相关专业全日制班级,插班上课;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教育管理等同接收学校学生。
2.学习时间:2024年9月-2025年7月。
3.选派方式、对象及名额:学生报名,学院推荐,学校审核。
从2023级本科学生中选派10名学生。可接收专业及人数如下:
表1:中国海洋大学专业及人数
派往学校 | 可接收专业 | 人数 | 交流时间 | 涉及学院 |
中国海洋大学 | 水产养殖学 | 2 | 1学年 | 生命 |
中国海洋大学 | 生物科学 | 1 | 1学年 | |
中国海洋大学 | 生物技术 | 1 | 1学年 | |
中国海洋大学 | 海洋科学 | 1 | 1学年 | 海科 |
中国海洋大学 | 海洋技术 | 1 | 1学年 | |
中国海洋大学 |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 2 | 1学年 | 海资 |
中国海洋大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2 | 1学年 | 食品 |
4.学习计划及课程:交流期间学生一般每学期应修14-20学分。学院指导学生通过对方网站了解相关专业的培养计划、课程设置,明确学习任务与要求,给出选课建议等。学生在对方所修课程内容、学分和获得的相关奖励,经所在学院认定、教务处审核后,可认定我校课程学分。
5.学费、生活费及待遇:派出学生当学年在我校注册、缴纳学费,并按对方学校住宿标准缴纳住宿费,我校住宿费不需缴纳但须让出床位;书本费、往返对方学校的交通费、生活费等学生自理。奖助贷学金由我校评定和发放。
6.学籍管理:学生交换期间的学籍、户口、档案等不迁移;党团员学生办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并在对方学校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学生在交换期间原则上不能申请出国(境)。
7.医疗及保险:学生的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在原校办理,门急诊、住院医疗费按我校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8.意外伤害及处理:学生在对方学校学习和实习期间,如遇意外伤害,双方学校都应积极进行救助。所发生费用按各自学校的有关规定,由责任人(单位)、本人承担。
9.违纪处理:学生在交换期间应遵守对方学校的规章制度,若发生各种违纪行为,则终止交换学习,由我校进行处理。
二、选拔推荐
1. 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已按我校培养计划完成学期规定的课程;
(2)平均绩点2.3及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3)综合素质和能力良好,身心健康。
2. 选拔程序及安排:
(1)学院选拔:
1.1受理学生报名:学生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学生校际交流学习申请表”交学院,表格下载:本科教学信息网—表格下载—学生用表;
1.2 派出名单审核、排序、公示。
(2)派出学生提交材料:
2.1 上海海洋大学学生校际交流学习申请表(盖章版);
2.2 成绩单
2.3 一寸电子证件照(文件名标注学号、姓名)
(3)学院于5月16日前将选拔方案提交至教务处,并于5月24日前将“选派交流学习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公示截图及学生一寸电子证件照交至教务处。
附件1: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选派学生交流学习信息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