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学校的实际工作安排,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优秀在读本科生赴加拿大高校开展科研实习(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04)。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四)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6年1月1日以前出生),2024年9月份后为“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1)全日制在读四年制本科的三年级学生,或五年制本科的四年级学生。
(五)品学兼优,其中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无不及格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六)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七)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申报时若外语水平未达标,须于派出前达到外语合格要求并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八)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3.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二、选派专业、实习期限及内容
(一)选派专业无限制。
(二)实习期限为3个月。实习内容主要包括:
1. 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科研实习;
2. 与加拿大行业及政府代表展开交流;
3. 参加Mitacs举办的职业发展研讨,主题包括团队合作、交流与沟通技巧及创业等;
4. 撰写与实习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将有机会以报告会形式向加拿大高校师生及行业代表汇报研究成果;
5. 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
三、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向留学人员提供2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1,800加元/月/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申请费;Mitacs向留学人员提供1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1,800加元/月/人)、留学人员实习期间加方高校收取的学生管理费和医疗保险费。
四、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于太平洋时间2024年9月18日(周三)13:00前登录Mitacs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mitacs.ca/en/programs/globalink/globalink-research-internship),查询课题列表并完成网上申请。加方咨询电子信箱:helpdesk@mitacs.ca。此阶段学校不参与。
(二)2024年12月17日前,Mitacs按照其要求和中方提供的学生资格要求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候选人进行加方院校和导师匹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匹配成功的候选人名单,并通知相关候选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完成中方申请。
(三)请获得Mitacs录取通知的学生于北京时间2024年12月31日晚24:00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1)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未通过加方匹配者,无须向中方进行申请。
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选择“与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受理机构名称”选择现就读院校。计划留学单位、国外导师信息与Mitacs录取通知一致。
(四)推荐人数不限,推荐人员名单校内公示。
校留学工作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教务处公示,并于2025年1月10日(周五)晚24:00前完成线上审核、推荐及上报工作,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五、评审、录取及派出
2025年2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被录取人员预计在2025年暑期派出。
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两年方可再次申报的限制。
附件1 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docx
教务处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