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赴韩国祥明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时间:2025-03-26浏览:10设置

各学院

  根据学校与韩国祥明大学交换生协议,以及对方学校确定的当年接收计划,现就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赴韩国祥明大学天安校区交流学习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 2023级、2024级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

2. 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无不及格,平均绩点≥3.3;

3. 语言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TOPIK2级及以上2)韩语专业;3)具备韩语中级及以上技能;4)具备多年的韩语学习经验。

4. 综合素质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5. 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6. 学生和家长承诺有能力承担在境外学习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用等。

二、名额:5

三、交流学习概况:

1. 交流时间一学期20259月-202512月)。

2.交流安排:课程学习为主,学生在学院指导下选课,返校后根据我校教学计划,由学院开展学分认定。

3.学籍管理:

1)交流期间,学生不在我校报到注册,保留我校学籍离校前需办理好保留学籍、退课等手续

2)在韩学习结束后申请复学,办理注册等;

3)凭韩方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和英文成绩证明,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和成绩录入。

4. 费用:免交韩国祥明大学学费,其他费用自理,需向上海海洋大学交纳相应学期学费。

四、选拔程序及安排:

1. 学院预选:

1)学院拟定本学院遴选通知并受理学生报名;

2)审核名单,并对符合条件的名单予以公示;

3)将拟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于41815:00前提交教务处

2. 学校审定:

1)校留学工作小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

2)本科教学信息网上做公示;

3)最终选派名单以对方学校实际接收名单为准

五、说明:

  遴选按照折算分从高到低排名折算分相同条件下,2023级优先;如仍然有排名相同者,依次按TOPIK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

  学校按上述排名规则进行推荐、公示,未获推荐机会者可依次作为替补。

附件1 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赴韩国祥明大学交流学习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 赴境内外交流学生折算分计算表(202301103修)(4).xlsx

附件3 祥明相关资料.rar

教务处 

202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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