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与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强化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协同,打造高校教学改革的风向标,参照市赛通知要求(市赛尚未发布),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推动教学创新培养一流人才
二、竞赛目标
紧扣教育强国建设目标,深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有效助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推动产教融合走深走实,深化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学创新,构建新型实验教学体系,精心打造高校教师教学创新与交流的标杆。
三、参赛对象
各学院(部)在职或正式聘用的专任教师,其中主讲教师近5年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2轮及以上,且参赛课程需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
已获得往届大赛全国赛一等奖的主讲教师不能再次参赛,已获得上届大赛全国赛二、三等奖的主讲教师不能连续参赛。
四、竞赛组别及奖项设置
(一)竞赛组别
根据市赛通知要求,大赛设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基础课程、课程思政、产教融合、人工智能、实验教学9个赛道(注:校赛现场汇报时根据申报情况适当调整合并)。具体分组如下:
1.新工科赛道(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2.新医科赛道(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3.新农科赛道(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4.新文科赛道(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5.基础课程赛道(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6.课程思政赛道(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7.产教融合赛道(部属高校(含部省合建高校)组、地方高校组);
8.人工智能赛道(部属高校(含部省合建高校)组、地方高校组);
9.实验教学赛道(综合设计型实验课程组、研究探索型实验课程组)。
(二)奖项设置
大赛设个人(团队)奖与优秀组织奖。
个人(团队)奖根据各赛道申报评选情况,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
对大赛开展过程中,教师参与度高、大赛成绩突出、影响效果明显的学院(部),授予“优秀组织奖”。
对获奖教师(团队)、学院(部)进行公开表彰,纳入年度本科教学激励计划,并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和限额择优推荐参加市赛。
五、推荐名额
各学院(部)每个参赛组别可推荐1-3人(或团队),其中理工农科所在的学院需至少推荐1名正高级职称教师参赛。鼓励“教学名师”“课程教学优秀教师”等各类荣誉称号获得教师参加比赛,带动教师热心教学之风。
六、比赛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比赛环节
比赛环节包括网络评审和现场评审。
1.网络评审
参赛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书、教学创新成果报告、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参赛课程的1个学时完整教学实录,拍摄由教务处统筹协调对接)三份材料,由专家评委进行网络评审。其中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占总成绩的40%,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占总成绩的20%。
2.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以教学设计创新汇报为主(需制作ppt)。参赛教师结合教学大纲与教学实践,进行不超过12分钟的教学设计创新汇报,专家评委提问交流不超过8分钟。教学设计创新汇报占总成绩的40%。
(二)材料要求
1.申报书。参赛教师的基本情况等(详见附件2)。
2.教学创新成果报告。
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应基于参赛课程的教学实践经验与反思,体现课程教学的创新举措、过程与成效。聚焦教学实践的真实问题,通过课程内容的重构、教学方法的创新、教学环境的创设、教学评价的改革等,采用教学实验研究的范式解决教学问题,明确教学成效及其推广价值。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包括摘要、正文,字数不超过4000字,报告文件大小不超过95M。(要求创新成果报告查重重复率不超过20%)。
3.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及相关材料。
实录视频为参赛课程中1学时的完整教学实录,具体要求见附件4。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能够体现课程教学创新,主讲教师必须出镜且主讲课程,要有学生的镜头,须告知学生可能出现在视频中,此视频会公开。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录制时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不得使用摇臂、无人机等脱离课堂教学实际、片面追求拍摄效果的录制手段,拍摄机位不超过2个。不允许配音,不得出现画中画。视频文件采用MP4格式,分辨率720P以上,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每个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200MB。
与课堂教学实录视频配套相关材料包括:参赛课程的教学大纲、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内容对应的教案和课件,其中教学大纲主要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时学分、学生对象、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安排、课程评价、教材及教学资源等。
参赛教师(团队)应保证教学创新设计相关材料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有引用须注明出处。
七、时间安排
1. 10月12日-11月8日,各学院(部)组织申报推荐、初赛等,并将参赛教师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教学创新成果报告(电子版)、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反馈至邮箱:ydzhang@shou.edu.cn。
2. 11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网络通讯评审。
3.11月下旬(周二或周四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校组织专家现场评审。
附件: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