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重要提示

时间:2011-10-18浏览:995设置

 

各位考生:

    本次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102210231029举行,为了使大家能顺利地考试,现将有关考试注意事项在此郑重提示,请各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执行:

    1、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考试,没有身份证的一律不得考试,故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请尽快补办临时身份证,否则后果自负。

2、考生必须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3、上机考试期间若遇到机器故障,请及时告知监考教师,进行技术处理。不要强制关机,否则会引起考试数据丢失。

4、上机考试结束,必须按上传数据按钮。

   

          教务处考试中心

 201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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