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教学成果奖在教学实践、改革和研究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教学成果评审与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沪海洋教〔2010〕26号))文的精神,经研究,组织开展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和评选工作。
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
申报教学成果奖的内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2.申报条件
(1)凡向学校申报评审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集体,其主要成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主要实施过程,并做出一定贡献。直接承担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②第一主要完成人须为本校教职员工。
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申报。
(2)凡向学校申报评奖的项目,均需要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即实践起始时间不晚于2018年6月30日),且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与研究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产生明显的效果。
实践检验的时间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符合以下其中之一,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①申报成果已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正刊上发表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
②申报成果有已完成结题验收的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与课程建设项目支撑。
③申报成果有已获得的学科专业、教学团队、课程教材、实践教学等建设奖支撑。已获历届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含各类教学建设奖),本次申报内容无显著新进展的,不予受理。
④所完成的教育教学改革咨询报告、研究报告、规划方案等成果已被学校或社会其他有关单位采纳(提供相关应用单位或第三方证明)。
在同等水平下,积极推进新时代“四新”建设、打造“金专”“金课”、不断提升立德树人实效工作的项目可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优先;经学校以上部门批准立项、经实施取得明显成效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方案)优先。
3. 材料报送要求
每个申报项目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
(1)《上海海洋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填写说明参见附件2。
l电子版:word格式 和 PDF格式各一份
l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
(2)教学成果奖成果总结报告(5000字左右)
l电子版:word格式 和 PDF格式各一份
l纸质版:一式一份
(3)根据申报内容需要提交的其他支撑材料,含本通知第2条第(3)款所列材料等
l纸质版一份,合订成一册且有目录
l如果有已出版的教材,则教材需单列
(4)各学院申报汇总表(附件3)
l电子版:word格式,命名为“**学院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l纸质版:签字、盖章
上述报送材料,各成果电子版文件需按附件2中的说明命名,一项成果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规则相同,本学院所有成果项目打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文件名为“**学院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纸质版请按附件2要求装袋,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教务处。
4.工作程序
(1)学院、部门申报
各学院、相关部门根据通知要求,负责本单位的申报、初审、推荐、公示工作。
生命、海洋、食品、生态环境、经管、工程、信息、文法、外语、马克思主义学院每院可推荐6项,体育部、爱恩学院可推荐3项,其他部门可推荐1-2项。
各学院(部门)的申报材料与汇总表,请于9月30日前反馈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2)教务处复核
教务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和形式审查。需补充或修改的申报材料,反馈学院(部门)在规定日期前完成补充或修改并提交,未能按期提交的视为放弃。
(3)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后续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洪莉,hlliu@shou.edu.cn
教务处
2019年7月17日

